长三角地区探索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合作
2022-01-04 00:00:00来源: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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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合作,在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充分协商一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合作,共同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安全防线。根据相关协议,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合作联动:


  一是推进异地就医费用联查互审,将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的异地就医费用纳入就医地医疗保障部门日常审核、稽核和智能监控范围,通过“青嘉吴”示范区试点工作,逐步统一基金审核、稽核办法,建立长三角示范区基金监管联查互审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跨地区举报线索协同互查,制定并实施长三角地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线索协查办法,明确查实的违规结算医保费用及相关罚没收入的处置程序,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安全。


  三是统一长三角区域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长三角区域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基金监管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每季度组织交换本地区相关信用评价结果,推进信用联合惩戒。


  五是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从2022年起,每年由轮值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起组织实施不少于一个批次的联合检查,飞行检查结果予以互认。


  六是定期交流长三角区域基金监管工作经验,每年由轮值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部门确定交流主题并组织实施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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